轉知教育部辦理「杏壇芬芳獎評選暨表揚實施計畫、個人及團體推薦表」

發佈日期 : 2013-11-25 公告分類 : 【最新公告】,【教務處公告】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杏壇芬芳獎評選暨表
揚實施計畫、個人及團體推薦表」各1份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2年11月19日臺教國署秘
字第1020118670號函辦理。
二、推薦資格:最近三年內具有下列具體事蹟之一,且最近五
年內未曾獲得教育部特殊優良事蹟表揚者,得為被推薦之
對象:
(一)充分發揮教育愛,富有感人之教育事蹟。
(二)盡心盡力為教育服務,並具有犧牲奉獻或端正教育風氣
之特殊事蹟。
(三)其他感人之事蹟足為杏壇之表率。
三、收件日期:103年1月1日起至103年2月28日止。
四、承辦單位:國立中興高級中學(54044南投縣中興新村中
學路2號)。
五、推薦方式等相關事宜,請逕洽國立中興高級中學學務處洪
組長仕諭,電話:049-2332110轉302;該署秘書室張專員
書維,電話:04-37061417。
六、本計畫及推薦表電子檔刊登於該署最新消息,網址:http
://www.k12ea.gov.tw/ap/index.aspx。請自行下載。
公告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