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申不得於上班時間從事與公務無關之事務

發佈日期 : 2014-03-21 公告分類 : 【最新公告】,【人事室公告】
縣府103年03月19日府人考字第1030046142號函:
主旨:近來有民眾檢舉同仁利用上班時間於BBS網站發表文章或上網做私人事務,故特此重申不得於上班時間從事與公務無關之事務,若經發現並查證屬實,應依相關規定予以嚴懲,請加強對所屬同仁(含替代役男)進行宣導,請 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縣長電子信箱陳情案件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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