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有意介聘至新北市之專任輔導教師,屆時將受「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轉任該市所屬學校其他教師職務限制」,轉知欲參加縣外介聘之專任輔導教師審慎選填志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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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14-03-27
公告分類 :
【最新公告】,【人事室公告】
新竹縣政府103年02月12日府教特字第1030046198號函:
主旨:轉知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函示,如有意介聘至新北市之專任輔導教師,屆時將受「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轉任該市所屬學校其他教師職務限制」,請 貴校轉知欲參加縣外介聘之專任輔導教師審慎選填志願,請 查照。
說明: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03年3月18日北教人字第1030468036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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