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 :
2014-04-22
公告分類 :
【最新公告】,【教務處公告】
1.考試當日流程請參閱附件一。
2.考生節奏視唱考試順序表請參閱附件二。
3.考生專長樂器考試順序表請參閱附件三。
4.考生請於當日早上8:20前務必至本校一棟4樓階梯教室報到。
5.各場次考試都需攜帶准考證以利核對考生身分。
6.各場次尚未輪到術科考試的考生請勿進入試場,並在階梯教室等候唱名,唱名三次不到
以棄權論。
7.考生當天須帶用具: 准考證、鉛筆(樂理考試作答用)、橡皮擦、個人專長樂器。
(本校備有鋼琴、低音號、低音大提琴、打擊樂器,其它樂器請自備)。
8.陪考家長請留在休息區(一棟4樓階梯教室),請勿進入試場。
9.伴奏請在休息區等候,待專長樂器考試開始時方可隨考生進入考場。
10.其他未盡事項以考試當日宣布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