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國中應屆畢業生都應該參加國中教育會考

發佈日期 : 2014-05-15 公告分類 : 【最新公告】

 

一、依據教育部103.5.8臺教授國字第1030050298號函辦理。

 

二、依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第13條之規定:為瞭解並確保國民中學學生學力品質,

應由教育部會同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國中教育會考,103年起每年5月針對國民中學三年級學生統一舉辦。

因此,不論是否需在入學管道使用會考成績,所有國中應屆畢業生都應該參加國中教育會考。

請所有九年級應屆畢業生務必於103年5月17日(六)、18日(的)準時參加國中教育會考。

公告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