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參加高中免試入學分發,超額比序至最後順次總積分仍同分者之因應方式

發佈日期 : 2014-06-04 公告分類 : 【最新公告】,【教務處公告】
主旨:有關學生參加高級中學免試入學分發,經超額比序至最後順次總積分仍同分者之因應方式,詳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3年5月16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30052949號函辦理。
二、有關免試入學中,倘分發經超額比序至最後順次總積分仍同分者之因應方式分述如下:
  1、辦理特色招生考試分發入學或單獨招生之學校,其免試入學超額部分,
    由特色招生考試分發入學或單獨招生核定名額百分之五以內移列調整;
    調整後仍超額者,報各該主管機關核准,增加名額或為其他適當之處理。
  2、未辦理特色招生考試分發入學之學校,逕報各該主管機關核准,增加名額或為其他適當之處理。
  3、若由特色招生考試分發入學或單獨招生核定名額百分之五以內移列調整,
    其中百分之五移列部分,採無條件捨去法。
公告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