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超額比序積分及同分超額比序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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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14-12-30
公告分類 :
【最新公告】,【教務處公告】
*超額比序積分更改為
第 1~3 志願序位 10 分
第 4~6 志願序位 7分
第 7~9 志願序位 5分
第 10~12 志願序位 3分
第 13~15 志願序位 1分
*寫作比序往後調整
公告單位:
竹苗區免試入學作業要點.pdf
104超額比序步驟.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