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 :
2015-01-23
公告分類 :
【最新公告】,【教務處公告】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4年1月14日臺教師(二)字第1040002341號函
辦理。
二、徵選主題:
(一)為落實國民教育法第1條︰國民教育以養成德、智、體
、群、美五育均衡發展之健全國民為宗旨之精神,及高
級中等教育法第1條:高級中等教育,應接續九年國民教
育,以陶冶青年身心,發展學生潛能,奠定學術研究或
專業技術知能之基礎,培養五育均衡發展之優質公民為
宗旨。教育部業於96年4月發行《德智體群美五育理念
與實踐》專書(可逕自「德智體群美五育理念與實踐」
網站「五育專書」項目瀏覽專書內容,網址:http://ww
w.arteducation.com.tw/fullfive/book.php),以德智
體群美五育之融通為主,或以德智體群美五育中至少融
通二育以上之教材教法設計。
(二)德智體群美五育均衡發展的課程與教學,和「跨領域」
及「課程統整」概念相關,可以某一學科或領域為核心
,以教師個人規劃課程,以跨科的方式進行獨自或協同
教學的方式為之;或教師群(二人以上)共構主題(或
議題)協同教學的方式為之。
三、報名資格及徵選組別:
(一)教師組:分高中職教師、國中教師、國小教師、幼兒園
教師(含代理教師)等四組。
(二)各組徵選作品每件人數至多4人,以參加1件(含每人1
件)為限,不受理跨組作品。
四、初審方式:
(一)各組徵選方式與件數:
1、高中職教師組:由各校初審擇優推薦作品至多5件參
加複審。
2、國中教師組、國小教師組、幼兒園教師組:由各校擇
優推薦作品,送本府教育處辦理初審。
(二)初審完成日期:
1、高中職教師組:由各校初審擇優推薦作品請於104年6
月5日前完成。
2、國中教師組、國小教師組、幼兒園教師組:各校擇優
作品請於104年5月25日前完成後,薦送本府教育處。
本府於104年6月5日前完成初審,並擇優作品各組薦
送至多15件參加複審。
五、複審收件日期及地點:
(一)收件日期:104年6月8日至104年6月15日止(以郵戳為
憑,逾期不受理)。
(二)收件地點:以限時掛號寄至「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大
樓1樓教育研究與評鑑中心政策推廣組 郭小瑛助理收」
,封袋上請標明「『五育理念與實踐』教材教法設計徵
選」。
六、倘有未盡事宜,請洽郭小瑛助理,聯絡方式:02-7734-36
55;Email:fullfive5@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