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五點附表「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業別及細項分類表」業經行政院核定修正,並自104年7月1日生效

發佈日期 : 2015-04-24 公告分類 : 【最新公告】,【人事室公告】
新竹縣政府104年04月20日府人考字第1040055809號函:
主旨:轉知「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五點附表「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業別及細項分類表」業經行政院核定修正,並自104年7月1日生效一案,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104年4月9日院授人培字第1040030191號函及同年月15日總處培字第10400310485號函辦理。
二、本案再次提醒,公務人員申請強制休假補助費時,切勿購買非屬「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業別及細項分類表」之商品,以避免誤觸法網,請加強宣導所屬同仁知悉。
三、檢送旨揭修正附表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
公告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