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含兼任行政職務教師)之兼職,請確實依公務員服務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及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等相關規定辦理
字體大小調整
小
中
大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發佈日期 :
2015-05-20
公告分類 :
【最新公告】,【人事室公告】
依據新竹縣政府104年5月14日府教學字第1040352003號函辦理,有關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含兼任行政職務教師)之兼職,請確實依公務員服務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及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等相關規定辦理案,詳如附加檔案,請同仁詳閱,以避免因不諳法令規定違法兼職,致生懲處之情事。
公告單位:
公立學校專任教師(含兼任行政職務教師)之兼職公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