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 :
2015-08-27
公告分類 :
【最新公告】,【學務處公告】,【人事室公告】
1. 依據101年2月14日 營養午餐會議決議,為響應節能減碳,減少食材的浪費,以及廚房承包廠商的作業上的困難,教職員收費規定將修改。決議如下:每個月20號扣一次當月款項,逾期不再補扣,請假連續超過2日才可退費,並於3日前通知午餐秘書。
2. 實施時間:自101年3月1日起生效。
3. 若有要訂餐或停餐請提前告知3日前通知午餐秘書,並填寫成功國中教職員營養午餐停餐(用餐)申請書。
4. 用餐費用比照學生費用每餐新台幣35元整。
5. 繳費方式:於下各月薪資系統扣除。
請各位同仁於104.09.03前繳回申請書
若尚未確認用餐日期,亦煩請於用餐前3日告知午餐秘書
感恩!! 楊燕吟營養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