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新竹縣體育會辦理[104年打造運動島趣味競賽]。

發佈日期 : 2015-09-07 公告分類 : 【學務處公告】
說明:

壹、目  的:配合「打造運動島」及「運動樂活島專案」提升國人參與運動人口,宣導「樂在運動、活的健康」政策理念,鼓勵自發性參與健康休閒活動,紓解工作壓力,而提升國人健康體能。

貳、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新竹縣政府

參、主辦單位:新竹縣體育會

肆、承辦單位:國立關西高中

伍、協辦單位:關西鎮公所、關西高中文教基金會、關西聖潔會、關西長老教會、東安社區發展協會、東山社區發展協會、關西國小

陸、贊助單位: 關西高中家長會

柒、活動日期:104年9月19日(星期六)14時00分起~18時00分(遇颱風更改日期9/26日)
捌、活動地點:國立關西高中

玖、報名資格:本縣各級學校、社團及熱愛運動民眾

拾、報名時間:104年9月3日(星期四)起至9月10日(星期四)下午5時或額滿截止

拾壹、報名辦法:本次活動統一採網路方式報名
一、簡章下載:http://www.hcaf.org.tw/index.asp新竹縣體育會
二、報名傳真及信箱:p121030538@yahoo.com.tw fax:03-5873127 體育組施榮文收
三、報名費用:一律免費並贈送餐盒乙份
四、聯絡方式:E-mail:p121030538@yahoo.com.tw
電話:(03)5872-049轉222 周群楷先生
(03)5872-049轉223體育組施榮文

拾貳、競賽類組:
ㄧ、國小組:國小學生
二、國中組:國中學生
三、社會組:本縣各級高中學校、社區發展協會及熱愛運動民眾

拾參、競賽項目:(各項比賽違規者加計10秒)
1.兩人三腳:(共8人,每2人ㄧ組)
2.支援前線:(共8人)
3.百發百中:(共8人)
4.氣功大賽:(共8人)

拾肆、各項名次判定:
一、詳如競賽辦法(p6-9)

拾伍、申訴:
一、有關比賽爭議,規則及本規程有明文規定者,以裁判之判決為終決。無明文規定者由審判委員會之判定為終決。
二、對於各項之判定有疑慮、選手資格不符或冒名參賽之申訴,得先以口頭提出申訴,並於比賽結束後30分鐘內,提出書面申訴,未依規定時間內提出者,不予受理。書面申訴應由代表隊領隊或教練簽章,向裁判長正式提出。
三、任何申訴均需繳交保證金新台幣1,000元,如經裁定其申訴理由未成立時,得沒收其保證金充為大會經費。
四、選手資格爭議申訴案件由大會審判委員及競賽組會議裁定;如經認定其申訴理由未能成立時,得沒收其保證金並列入籌備處經費收入。

拾陸、附則:
一、總錦標各組取前三名及優勝若干名各頒發錦旗一面,其計算方式:依各單位所參賽之各項目(所獲各組各項第一名數計;最多者為第1名,次多者為第2名;倘若有成績相同者,則再依第2名數計,若再相同比完成時間,餘依此類推。
二、領隊會議不另行召開 ,各單位領隊請於比賽當天13:30起至中正堂領取秩序冊並接受檢錄,各項比賽項目以大會廣播為主,比賽前20分鐘開始檢錄,請參賽選手注意大會廣播,檢錄三次未到者以棄權論。
三、參賽選手需攜帶具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以備查驗。
四、比賽場邊加油觀眾嚴禁攜帶鑼、鼓、氣笛、大聲公等會干擾比賽進行之器具。
五、因應個人資料保護法,參賽者之個人資料僅供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活動相關用途之使用。
六、本會依規定為參加人員投保新台幣300萬公共意外責任險。(所有細節依投保公司之保險契約為準)
七、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大會隨時修訂之
公告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