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師如有意願介聘至彰化縣國中及國小專任輔導教師之注意事項

發佈日期 : 2016-04-21 公告分類 : 【最新公告】,【人事室公告】
依據縣府105年04月20日府教特字第1050348444號函辦理。
轉知有意介聘至彰化縣國中及國小專任輔導教師,倘經成功調入,屆時將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轉任彰化縣所屬學校其他教師職務,請轉知貴校欲參加介聘之國中及國小專任輔導教師,宜審慎選填志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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