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國小低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國中組。每件作品報名參賽學生及指導老師以一人為限。
二、參賽作品請以電腦打字列印或手寫,WORD檔A4標楷體直式橫書一面為限(邊界:採WORD的預設值即可,
上下邊界各為2.54CM,左右邊界各為3.17CM),並於作品背面浮貼報名表(詳如附件一)。
三、參賽主題:此項比賽為結合本縣海洋教育相關議題,
如:海洋產業、海洋休閒、海洋生態、海洋環保、家鄉海洋……等,故主題名稱可自行訂定。
四、參賽人員請填寫新竹縣105年度「海洋之美『新體詩創作』比賽」報名作品授權書 (如附件二)。
五、評審:
(一)、邀請專家學者依組別評選獲選作品,評選內容如下: 新體詩 50% 內容
(取材範圍大小、立意深淺、相關性之闡發) 25% 結構 (是否合乎起承轉合之原則) 20% 修辭 (優等詞句、
句型、成語之駕馭能力) 5% 錯別字、標點符號
(二)、評選結果於105年10月28日前公布於新竹縣海洋教育資源中心網站公布,並通知獲選人領獎(未獲選者不另通知)。
六、獎勵:分類組個別評選,並提供下列獎項並給予獎狀:
(一)參賽人員: 1.特優:每組2名。 2.優等:每組4名。 3.甲等:每組6名。 4.佳作:每組若干名。
(二)指導老師:各組特優指導老師敍嘉奬乙次,優等及甲等頒發指導教師 奬狀一紙。
(三)本活動辦理工作績優人員,報請縣府予以敘獎或頒發獎狀,以資鼓勵。
交件日期105年10月3日
一、培養學生關懷海洋環境,增進學生海洋情懷認知能力。
二、推動海洋教育,培養學生海洋基本知能。
三、落實海洋教育內涵,重建人類與海洋新倫理。 四、結合新竹縣海洋教育資源,營造本縣海洋教育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