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新竹縣政府所屬機關學校處理國家賠償事件作業程序」乙份

發佈日期 : 2016-10-04 公告分類 : 【最新公告】,【人事室公告】
依據縣府105年09月30日府綜法字第1050149063號函辦理:
說明:
一、本件作業程序之訂定乃為新竹縣政府所屬機關學校於處理國家賠償事件時,除應依國家賠償法及國家賠償法施行細則規定外,就辦理程序上有所依循。
二、又本府所屬機關學校處理國家賠償事件,經協議賠償成立者,得逕行決定之賠償金額詳如本作業程序第4點所載;如協議賠償金額逾各機關學校得逕行決定之賠償金額者,應報本府核定。
三、本件作業程序內容置於本府全球資訊網─訊息中心─法規公告查詢─法規體系─法制類項下,同仁亦可自行下載參閱。
※詳見附加檔。
公告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