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 :
2016-10-20
公告分類 :
【最新公告】,【教務處公告】
壹、依據:新竹縣語文競賽實施要點辦理。
貳、宗旨:
1、提高學生語文能力。
2、提升學生研習語文的興趣。
3、推行語文運動,宏揚中華文化。
參、主辦單位:教務處。
肆、參加對象:七、八年級。
伍、舉辦方式:
1、演說:語音(聲、韻、調、語調)占百分之四十五;內容(見解、結構、詞彙)占百分之四十五;台風(儀容、態度、表情)占百分之十,每人限 4 分鐘。
2、朗讀:語音(發音及聲調)占百分之五十;氣勢(語氣、語調、語情)占百分之四十;
台風(儀容、態度、表情)占百分之十,每人限 3 分鐘。
3、作文:內容與結構占百分之五十;邏輯與修辭占百分之四十;書法標點占百分之十,每人限90分鐘。
4、寫字:筆勢與功力占百分之六十;整潔與美觀占百分之四十,每人限50分鐘。
5、字音、字形:每人限10分鐘。
6、閩、客語字音字形:每人限15分鐘。
陸、競賽內容:
動態組各組題目於12/7(三)公告學校網頁,12/8(四)午休於2樓會議室抽動態組上台順序籤,請參賽同學務必準時前往,未出席者由教務處代抽
1、國語演說題目賽前公布2道題目,登台前8分鐘抽題。
2、國語朗讀之題目不公告,登台前6分鐘抽題。
3、客語、閩語演說題目賽前公布2道題目,自選1題,登台演說。
4、客語、閩語朗讀題目公布3道題目,登台前6分鐘抽題。
5、作文之題目,比賽時當場公佈。
6、寫字之題目,一律以傳統毛筆書寫楷書,字之大小-為7公分見方,比賽時當場公佈。(自備毛筆、墨、硯臺、墊布)
7、字音、字形題目,比賽時當場公佈。
柒、競賽時間、地點:
1、演說:
(1)國語組: 七年級
時間:12月22日(星期四)第六節起
地點:美術教室1。
八年級
時間:12月29日(星期四)第六節起
地點:美術教室1。
(2)閩語組: 時間:12月29日(星期四)第六節起
地點:音樂教室A。
(3)客語組: 時間:12月29日(星期四)第六節起
地點:音樂教室B。
2、朗讀:
(1)國語組: 七年級
時間:12月22日(星期四)第六節起
地點:美術教室2。
八年級
時間:12月29日(星期四)第六節起
地點:美術教室2。
(2)閩語組: 時間:12月22日(星期四)第六節起
地點:音樂教室A。
(3)客語組: 時間:12月22日(星期四)第六節起
地點:音樂教室B。
3、作文: 12 月22 日(四)第6節於2F會議室
4、寫字: 12月 29日(四)第6節於2F會議室
5、字音字形:12月28日(三)7:50~8:00於2F會議室
捌、報名時間:105年12月2日(五)放學前,各班學藝股長向課研組報名。
玖、本辦法陳請校長核閱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