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06年4月7日修正「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施行細則」第34條、第41條

發佈日期 : 2017-04-13 公告分類 : 【最新公告】,【人事室公告】

依據縣府106年04月11日府教學字第1060048024號函轉知教育部106年4月7日臺教人(四)字第1060035014E號函辦理: 說明:檢附教育部原函及附件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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