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銓敘部為符合司法院釋字第583號解釋有關公務人員懲處權之行使期間,應類推適用公務員懲戒法相關規定,以及不同懲處種類之懲處權行使期間應有合理區分之令釋

發佈日期 : 2017-04-13 公告分類 : 【最新公告】,【人事室公告】
依據縣府106年04月12日府人考字第1060044813號函轉知銓敘部106年3月27日部法二字第1064209183號令辦理:
說明:請詳見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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