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4條第1項第3款規定解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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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17-04-27
公告分類 :
【最新公告】,【人事室公告】
依據縣府106年04月21日府教學字第1060348401號函辦理:
說明:檢附教育部原函及附件各1份。
公告單位:
教育部原函.pdf
教育部令.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