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有關公務人員因公涉訟輔助之範圍,應包括民事及刑事訴訟之再審程序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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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17-04-27
公告分類 :
【最新公告】,【人事室公告】
依據縣府106年04月25日府人考字第1060349298號函轉知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06年4月20日公地保字第1060004059號函辦理:
說明:詳見附件說明。
公告單位:
公文.pdf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原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