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 :
2017-06-13
公告分類 :
【最新公告】,【教務處公告】
教專輔導教師
一、依據教育部106年3月30日臺教師(三)字第1060038856號函辦理。
二、參加對象:
(一)本縣任教之高中(職)、中小學教師。
(二)5年以上正式教師之年資,並有5年以上實際教學經驗。
(三)具有舊制評鑑人員進階證書或專業回饋人才進階培訓證書。
(四)符合上述資格者,經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公開審議通過,送請校長簽章推薦參加,惟各學校每年推薦之比率為教師編制的50%。
三、研習內容:
(一)研習時間:106年8月7日至8月10日(四),共4天,合計24小時。
(二)研習地點:新竹縣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
(三)研習人數:30人。
(四)實施方式:專題研討、講解、實作與演練。
(五)取證資格:
1、完成教學輔導教師儲訓實體研習課程,共24小時。
2、完成教學輔導教師實務探討課程,共6小時。
3、2年內完成4項專業實踐。
四、報名方式:至精緻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網(https://atepd.moe.gov.tw/)報名研習。
五、參加人員給予公假登記。
六、為響應環保,請自備環保筷與環保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