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國家防災日協助海嘯警報試放公告

發佈日期 : 2017-09-13 公告分類 : 【最新公告】,【總務處公告】
公告事項:

一、實施日期:106年9月21日10時至10時10分。
二、實施方式:本縣竹北、新豐沿海海嘯警戒區域,配合內政部警政署於本(106)年9月21日(星期四)10時至10時10分實施近海海嘯緊急警報試放;警報音符共計15秒(鳴5秒、停5秒、再鳴5秒)後,改以語音廣播2次;警報試放期間,各機關、學校、部隊及民眾正常作息,不實施人車管制、疏散避難,請民眾不必驚慌。
公告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