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縣106學年度上學期推動兒童閱讀教育鼓勵投稿發表實施計畫辦理。
二、為培養兒童閱讀習慣,使其融入學習及生活脈絡中,啟動閱讀交流,分享閱讀教學策略,提昇閱讀教學知能,提昇本縣學生語文創作能力,鼓勵學生踴躍投稿,為個人及本縣爭取榮譽,奠定終身學習的基本能力。
三、實施方式:
(一)凡就讀本縣公私立國中、小學生於全國性報章雜誌投稿獲刊登者,每生由縣長頒贈獎狀乙張與優良圖書乙冊,指導老師依照指導篇數頒發指導獎狀,另指導學生投稿獲刊達10篇以上者,得敘嘉獎乙次,以資鼓勵。
(二)1至6月間刊登之作品於12月份頒獎;7至12月間刊登之作品於5月份頒獎。
四、送件資格:
(一)作品刊登於國語日報,並持有國語日報頒發「小作家證書」者。中高年級組100字以上之作品始得採計,極短文類:60字~100字內之「小作家證書」限低年級參加)。
(二)如於其他全國性報章雜誌投稿,請附上已登出之稿件影本(含報紙名稱、日期、作者姓名、學校、班級等資料,資料補不齊全者不予採納)。
五、申請期限:符合資格學生,請於106年11月22日(三)前,持佐證稿件影本到本校教務處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