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行政院修正之「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四點附表七「各機關學校公教員工地域加給表」,並自107年4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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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18-04-10
公告分類 :
【最新公告】,【人事室公告】
依據縣府107年04月09日府人給字第1070346638號函辦理:
說明:請詳閱附件。
公告單位:
修正各機關學校公教員工地域加給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