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 :
2018-05-03
公告分類 :
【最新公告】,【教務處公告】
教育部辦理中等學校教師在職進修第二專長學分班,請於107年5月8日前向教務處課研組報名,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7年4月27日臺教師(三)字第1070062385號函辦理。
二、為符應開班效益,上課人數每班以25名至50名學員為原則,未達20人或未達招生人數之4成不予開班,惟得併班上課,另如開班地點因素,致無法薦送教師參加亦請依限函復本府。
三、請貴校於107年5月8日(星期二)前將「薦送國中教師在職進修第二專長學分班薦送表」及「薦送高級中等學校生涯規劃科教師在職進修第二專長學分班薦送表」免備文核章後逕送本府教育處學管科承辦人處彙辦,並請將電子檔回傳承辦人信箱:10013127@hchg.gov.tw。
四、檢附教育部原函及附件各1份。
二專長科目 上課地點
健康教育 台師大
表演藝術 台師大、北藝大、文化大學
家政 台師大
童軍 台師大
輔導活動 靜宜(苗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