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有關公務人員於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應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或覆議(委員)會要求列席說明,得核給公假

發佈日期 : 2018-08-31 公告分類 : 【最新公告】,【人事室公告】
依據縣府107年08月31日府人考字第1070165351號函辦理:
說明:請詳見附件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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