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 :
2018-10-02
公告分類 :
【最新公告】,【人事室公告】
依據竹北市公所107年10月01日竹市民字第1073009019號函辦理:
說明:
一、參訓人員請依下列規劃場次、場地停放車輛:
(一)10月3、17、18、24日:可於縣長官邸旁停車場、選委會旁停車場及縣府綜發處旁停車場停放,時間為上午8時至下午6時。
(二)10月13日:可於縣長官邸旁停車場、選委會旁停車場、縣府綜發處旁停車場及府前廣場停放,時間為上午8時至下午6時。
二、倘前往參訓之車輛眾多導致原借用的停車場無法停放致被開立停車單,請將該停車單及當日講習通知單一併交給本所選務工作人員,辦理銷單作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