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各機關學校聘僱人員離職給與辦法107年7月1日修正施行時仍在職之現職聘僱人員,其選擇繼續參加離職儲金者復經原機關繼續聘(僱)用時,照其原選擇繼續參加離職儲金

發佈日期 : 2018-10-18 公告分類 : 【最新公告】,【人事室公告】
依據縣府107年10月16日府人給字第1074654980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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