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作家與小作家之約(就讀本縣公私立國中、小學生):
(一)於全國性報章雜誌投稿獲刊登兩篇(含兩篇)者,每生由縣長頒贈小作家獎狀乙張與優良圖書乙冊,指導教師頒發指導獎狀乙紙。
(二)於全國性報章雜誌投稿獲刊登乙篇者,每生頒發縣府獎狀乙張,由學校公開頒發表揚,指導教師頒發指導獎狀乙紙。
(三)指導學生投稿獲刊達10篇以上指導教師,得敘嘉獎乙次,以資鼓勵。
(四) 1至6月間刊登之作品於12月份頒獎;7至12月間刊登之作品於5月份頒獎。
(五) 參加之教師請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報名,全程參加之教師核予三小時研習時數。
二、大作家與小作家之約送件資格:
(一)作品刊登於國語日報,並持有國語日報頒發「小作家證書」者。中高年級組100字以上之作品始得採計,極短文類:60字~100字內之「小作家證書」限低年級參加)。
(二)如於其他全國性報章雜誌投稿,請附上已登出之稿件影本(含報紙名稱、日期、作者姓名、學校、班級等資料,資料補不齊全者不予採納)。
三、大作家與小作家之約送件期限:108年11月13日(三)前,備齊上列資料(108年1-6月之刊登作品)交至教務處教學組。
四、辦理時間:
(一)推動閱讀績優學校分享:
1.日期:108年12月18 日(星期三) 08:30-12:00。
2.地點:新竹縣體育場大型會議室。
(二)大作家與小作家之約:
1.日期:108年12月18 日(星期三) 13:00-16:00。
2.地點:新竹縣體育場大型會議室。
五、檢附旨揭計畫暨學校統計表各乙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