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 :
2019-11-11
公告分類 :
【最新公告】,【教務處公告】
主旨:有關本縣各中小學使用新竹縣公共圖書館借閱證相關事宜,懇請配合遵守使用規則,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文化局108年11月06日文圖字第1083600139號函辦理。
二、依據本縣圖書館使用及圖書資料借閱規定第六項第一點:借閱圖書資料,應持借閱證正本辦理借閱手續。借閱證未帶時,成人讀者可使用身分證、駕照或健保卡借書,兒童可持健保卡借書。
三、近日有多數家長持學校發放之借書證影本至本局圖書館借閱,且聲稱學校教師告知借閱證正本留存校方使用,發放影本供家長至本縣各公共圖書館借閱使用。
四、惟保障讀者資料安全問題,因此尚無法同意以此法借書,懇請配合遵守本縣公共圖書館使用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