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轉知關於公務員服務法(以下簡稱服務法)第14條所稱「法令」、「公職」與「業務」之認定標準

發佈日期 : 2019-12-06 公告分類 : 【最新公告】,【人事室公告】
依據縣府108年12月5日府人考字第1084655678號函辦理:
說明:請詳見附件說明。
公告單位: 人事助理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