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轉知有關學校對於教師之曠職登記依第736號解釋,已屬行政處分,應依相關程序並完成送達,以利教師後續救濟權益
字體大小調整
小
中
大
本功能需使用支援JavaScript之瀏覽器才能正常操作
發佈日期 :
2020-01-13
公告分類 :
【最新公告】,【人事室公告】
依據縣府109年1月10日府教學字第1090330027號函辦理:
說明:有關學校對於教師之曠職登記依司法院釋字第736號解釋,已屬行政處分,是學校辦理曠職登記應依相關程序並完成送達,以利教師後續救濟權益
※請詳見附件說明。
公告單位:
人事助理員
公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