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轉知本縣各類人員不得於辦公時間(含中午休息時段)飲酒,並貫徹杜絕酒後駕車,違者依相關規定辦理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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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0-03-02
公告分類 :
【最新公告】,【人事室公告】
依據縣府109年3月2日府人考字第1094610502號函辦理:
說明:請詳見附件說明。
公告單位:
人事助理員
公文.PDF
修正公務人員酒後駕車相關行政責任建議處理原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