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轉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辦法」第2條,於109年3月24日修正發布
字體大小調整
小
中
大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發佈日期 :
2020-04-10
公告分類 :
【最新公告】,【人事室公告】
依據縣府109年4月10日府教學字第1090347403號函辦理:
說明:旨揭修正條文於第1款新增補償適用對象之但書規定:「但未遵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實施防疫之措施者,不適用之」。
公告單位:
人事助理員
公文.PDF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辦法第2條修正條文、總說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