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務處】轉知「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訂定準則」第2條、第15條,業經勞動部於中華民國109年4月6日以勞動條4字第1090130029號令修正發布
發佈日期 :
2020-04-14
公告分類 :
【總務處公告】
公告單位:
事務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