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 :
2020-04-23
公告分類 :
【學務處公告】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04月08日臺教資(六)字第1090049700號函辦理。
二、為因應嚴重特殊性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滾動式調整本(109)年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展延數位課程時數採計原則,依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第15條第1項及款第2項第1款規定於109年12月31日前申請展延者,數位課程採計不受15小時限制。
三、前開詳細公布資訊請參閱環境教育認證系統(網址https://eecs.epa.gov.tw/)最新消息。
四、經查本縣多校取得環境教育認證之人員,其證書有效期限屆至,請各校務必轉知校內取得環境教育認證人員,請其檢視證書有效期限(110年6月31日前到期者適用),並盡速完成線上展延課程,以提出展延申請,避免證書失效致學校無取得環境教育認證人員而不符相關法規規定。
五、因展延須向原認證核發機關申請,爰請各校務必轉知相關人員完成展延課程後至下列網頁查詢:
(一)教育部展延課程: https://reurl.cc/D93be6。
(二)環保署展延課程:https://eecs.epa.gov.tw/。
六、展延認證課程及相關問題請洽社團法人台灣環境管理協會,電話02-29108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