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轉知有關教師於COVID-19(武漢肺炎)防疫期間,其婚假如因國際疫情嚴峻,致無法於法定(延長)期限內請畢,得經學校同意,於疫情結束後1年內請畢
字體大小調整
小
中
大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發佈日期 :
2020-05-06
公告分類 :
【最新公告】,【人事室公告】
依據縣府109年5月6日府教學字第1090352476號函辦理:
說明:旨揭婚假核給事宜,係疫情期間維護教師相關權益所為之特別措施,並參照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發布之「因應COVID-19(武漢肺炎)可能發生之人事問題及因應作為」,採公教一致性之規範。
公告單位:
人事助理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