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轉知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獎懲案件處理要點」第四點、第七點、第十一點及對照表,並自109年7月17日起生效
字體大小調整
小
中
大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發佈日期 :
2020-07-23
公告分類 :
【最新公告】,【人事室公告】
依據縣府109年7月20日府人考字第1090367189號函辦理:
說明:請詳閱附件。
公告單位:
人事助理員
公文.PDF
「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獎懲案件處理要點」第四點、第七點、第十一點修正對照表.pdf
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獎懲案件處理要點」第四點、第七點、第十一點.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