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立成功國中109學年度語文競賽實施要點
壹、依據:新竹縣語文競賽實施要點辦理。
貳、宗旨:
1、提高學生語文能力。
2、提升學生研習語文的興趣。
3、推行語文運動,宏揚中華文化。
參、主辦單位:教務處。
肆、參加對象:七、八年級。
伍、舉辦方式:
1、演說:語音(聲、韻、調、語調)占百分之四十五;內容(見解、結構、詞彙)占百分之四十五;台風(儀容、態度、表情)占百分之十,每人限 4 分鐘。
2、朗讀:語音(發音及聲調)占百分之五十;氣勢(語氣、語調、語情)占百分之四十;
台風(儀容、態度、表情)占百分之十,每人限 3 分鐘。
3、作文:內容與結構占百分之五十;邏輯與修辭占百分之四十;書法標點占百分之十,每人限90分鐘。
4、寫字:筆勢與功力占百分之六十;整潔與美觀占百分之四十,每人限50分鐘。
5、國語字音、字形:每人限10分鐘。
6、閩、客語字音字形:每人限15分鐘。
陸、競賽內容:
動態組各組題目於1/6(三)公告學校網頁,2/20(六)午休於享望館抽動態組上台順序籤,請參賽同學務必準時前往,未出席者由教務處代抽。
1、國語演說題目賽前公布2道題目,登台前8分鐘抽題。
2、國語朗讀之題目不公告,登台前6分鐘抽題。
3、客語、閩語演說題目賽前公布2道題目,自選1題,登台演說。
4、客語、閩語朗讀題目公布3道題目,登台前6分鐘抽題。
5、作文之題目,比賽時當場公佈。
6、寫字之題目,一律以傳統毛筆書寫楷書5*10格,字之大小-為
7、字音、字形題目,比賽時當場公佈。
柒、競賽時間、地點:
1、演說:
(1)國語組: 七年級、八年級
時間:3月4日(星期四)第七節起
地點:音樂教室1。(工讀生兩位)
(2)閩語組: 時間:3月4日(星期四)第七節起
地點:電腦教室1。(工讀生兩位)
(3)客語組: 時間:3月4日(星期四)第七節起
地點:電腦教室2。(工讀生兩位)
2、朗讀:
(1)國語組: 七年級、八年級
時間:3月11日(星期四)第七節起
地點:音樂教室1。(工讀生兩位)
(2)閩語組: 時間:3月11日(星期四)第七節起
地點:電腦教室1。(工讀生兩位)
(3)客語組: 時間:3月11日(星期四)第七節起
地點:電腦教室2。(工讀生兩位)
3、作文: 3月18日(四)第7節於 3F理化實驗室
4、寫字: 原定2月25日(四)調整至2/20(六)第7節於 美術教室
5、國語字音字形:3月3日(三)7:30~8:10於 3F理化實驗室
捌、報名時間:109年12月25日(五)放學前,各班學藝股長向課研組報名。
玖、獎勵:各組頒發個人獎前六名獎狀,並依競賽獎勵辦法辦理敘獎。
拾、本辦法陳請校長核可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