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轉知教育部函釋教師於聘任前發生得依教師請假規則規定給假之事實,於聘任後如何核給事宜,經參酌公務人員給假情形,說明如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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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0-12-30
公告分類 :
【最新公告】,【人事室公告】
依據縣府109年12月30日府教學字第1090398052號函辦理:
說明:※請詳見附件說明。
公告單位:
人事助理員
公文.PDF
教師於聘任前後期間 發生 得依 教師請假規則 給假事實 處理說明一覽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