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 :
2021-03-18
公告分類 :
【最新公告】,【教務處公告】,【師生競賽訊息】
一、依據本縣109學年度提升國民中小學英語教學成效計畫辦理。
二、實施對象:本縣公私立國中七、八年級學生。
三、實施辦法:
(一)活動時間:110年4月13日(星期二)13:30開始。
(二)活動地點:新竹縣體育場(大型、中型會議室)。
四、參賽組別及競賽規定:
(一)組別:依學校班級數分甲組(12班以下),乙組(13班以上)。
(二)參賽規定:各學校依組別皆需派學生參賽。
1、朗讀比賽:12班以下派1名,13(含)班以上派1至2名。
2、對話比賽:12班以下派1組,13(含)班以上派1至2組,每組2或3人。
五、報名方式:
(一)參賽學生由各校推派,各校承辦人填妥報名表(詳見計畫附件)後,於報名截止日前e-mail至hs2159@mail.edu.tw,另請分開檔名寄送報名表,以利彙整資料。
(二)請務必電話確認承辦學校已收到報名表,聯絡電話:03-5596573#23(新豐國中姜瑞玉組長)。
六、報名起迄日期:自110年3月15日(一)開始至3月19日(五)下午4:00截止。
七、獎勵辦法:
(一)依表現頒發特優、優等、甲等及佳作獎勵。總分平均90分以上獲頒特優、85-89分獲頒優等、80-84分獲頒甲等、75-79分獲頒佳作。特優、優等、甲等及佳作不限獲獎組數。
(二)榮獲特優之學生頒予獎狀乙紙,其指導教師給予敘嘉獎乙次(不另發獎狀),以資鼓勵。榮獲優等、甲等及佳作之學生及其指導教師頒予獎狀乙紙,以資鼓勵。註:【特優等同第一名,優等等同第二名,甲等等同第三名】。
八、本府同意核予競賽當日帶隊老師、承辦學校及相關工作人員公(差)假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