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轉知考試院於110年3月30日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品德修養及工作績效激勵辦法」第10條、第15條、第18條條文、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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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1-04-21
公告分類 :
【最新公告】,【人事室公告】
依據縣府110年4月16日府人考字第1104651877號函辦理:
說明:請詳見附件說明。
公告單位:
人事助理員
公文.PDF
考試院令.pdf
公務人員品德修養及工作績效激勵辦法第10條、第15條、第18條修正條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