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 :
2021-07-06
公告分類 :
【最新公告】,【教務處公告】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6月30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00080791A號函、教育部110年6月29日臺教授國字第1100080053號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6月29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00080584號函暨教育部110年6月24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072236C號函辦理。
二、因應全國實施疫情警戒第三級時間延長,為降低群聚感染之風險,維護學校師生健康及學習權益,目前全國各級學校及公私立幼兒園停止到校上課延長至110年7月2日(星期五)止;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補習班等各類教育機構亦請所有學生停止前往,留在家中學習,國民小學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亦配合學校停止辦理。
三、教育部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造成部分公立國民小學未具本職之課後照顧服務班兼職服務人員(包括學校自辦及委辦聘任之未具本職人員)、未具本職之夜光天使點燈專案講師(不含臨時人力)及國民中小學學生學習扶助之「未具本職人員(時薪制人員)」,且與學校間有工作約定者,因停課導致鐘點費中斷,影響其生活,爰有補助其鐘點費之必要,特訂定「教育部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與公立幼兒園補貼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未具本職人員薪資及建教生生活津貼申請須知」(如附件)(下稱本須知)。
四、查本須知參、補助對象包括「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習節數以外時間授課或提供服務,因學生停止到校上課且未能線上授課或提供服務,致鐘點費中斷」及「於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時間之外服務,因幼兒停止到園上課,致鐘點費中斷」者,內含多類身分之人員;惟基於本案係屬紓困性質,為避免出現重複請領紓困情形,有關課後社團、學習扶助、課後照顧普通班、課後照顧身障專班、夜光天使、幼兒園教師助理員、延長課後照顧人員、勞動部部分工時受僱勞工生活補貼,僅能擇一身分請領。故請學校於受理未具本職人員申請紓困時,應提醒前開人員就最有利部分進行申請,如於同校或跨校具不同性質之多種身分,僅能於一校勾選一種身分並申請一次,且不得跨校或跨縣市重複申請;另,未具本職之退休軍公教人員,非屬本案之補助對象。
五、本案「鐘點費紓困補貼」額度,係以受疫情影響人員之「總受影響節數」乘以「調整後每節鐘點費」設算,說明如下:
(一)總受影響節數:按110年5月18日前,受疫情影響人員原規劃授課(服務)節數設算;設算期間自110年5月19日起至110年7月2日止。
(二)以調整每節(小時)鐘點費計算:依「公立中小學兼任及代課教師鐘點費支給基準表」所定各學制支給數額補助60%之鐘點費設算,國民中學每節216元(360元X60%)、國民小學每節192元(320元X60%)。
六、依據上開須知,旨揭計畫受疫情影響人員薪資補貼申請程序及撥款方式分述如下:
(一)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6月30日前先行預核並撥付本府本案經費。
(二)受疫情影響人員得於本須知發布後,填寫本須知所附之申請表(如附件1)後提供學校(可採電子檔方式辦理,無須紙本),經學校審核認定後,至遲應於110年8月31日前完成申請。
(三)請學校於110年7月9日(星期五)前檢送下列文件報府憑辦,倘後續有新增申請案或調整亦請於110年9月30日前報本府辦理經費追加減作業:
1、核章後請領清冊(如附件2),請依表內任教(服務)身分類別分別造冊,並同時以電子郵件方式回傳ods檔至本府各業務承辦人,由本府進行初審及撥款事宜:
(1)國民中小學學生學習扶助:教育處學管科葉青青小姐,電子信箱:10004101@hchg.gov.tw,電話:03-5518101#2817。
(2)國民小學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含身心障礙專班)、國小夜光天使點燈專案計畫:教育處學管科王家佳小姐,電子信箱:20027450@hchg. gov.tw,電話:03-5518101#2888。
2、領款收據,本收據請依據旨揭計畫及造冊身分類別分別開立。
(四)承上,請於各計畫辦竣後20日內並於110年9月30日前檢送計畫經費收支結算表(1式2份)辦理經費核結,如係辦理經費追加減者,其核結作業請於110年10月31日前函報本府核結事宜。
七、另為避免出現申請人跨校、跨縣市或跨部會重複申請紓困經費之情形,請貴校於受理紓困申請完畢,函報地方政府核結前,應先確認同一老師,有無在同校同時申請本案不同計畫紓困之情事;如有,請通知申請人就最有利部分申請,並繳回溢領經費。本府亦將於受理學校報核結資料前,確認同一老師有無跨校申請本案不同補助對象之各項計畫紓困情事;另,國教署亦將於受理地方政府辦理核結前,將再行確認同一老師有無跨縣市申請本案各項計畫紓困之情事後,再與勞動部勾稽有無重複申請「部分工時受僱勞工生活補貼」1萬元;如有,該署將請地方政府轉知學校通知申請人就最有利部分申請,並繳回溢領經費。
八、另勞動部針對「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之勞工」及「部分工時受雇勞工」亦推出相關紓困方案,請學校轉知案內符合資格者得至勞動部網站首頁/業務專區/防疫相關勞動權益與協助措施/疫情紓困專區(網址:https://www.mol.gov.tw/topic/44761/48532/)同步查詢瞭解,以利擇一、從優進行申領。
九、檢附紓困方案說明簡報檔(學校版及民眾版)各1份、課照人員紓困Q&A1份。
十、相關資訊亦可參考教育部防疫紓困振興專區網站,網址為https://reurl.cc/R0LEp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