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函轉勞動部修正「雇主申請聘僱第一類外國人其他應備文件」第2點、第4點,業於113年7月2日以勞動發事字第1130507439A號令修正發布。

發佈日期 : 2024-09-04 公告分類 : 【人事室公告】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8月7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30082212號函辦理。

二、英語教學助理工作:受聘僱外國人須達歐洲語言學習、教學、評量共同參考架構(Common European Framework ofReference for Languages : learning,teaching, assessment ,以下簡稱 CEF)B2級以上之語言能力證明資料影本(護照國籍之官方語言或通用語言為英語者,免附)。受聘僱外國人最近六個月內所開具之全國性無性侵害、性騷擾、性剝削、性霸凌或損害兒童及少年權益犯罪紀錄之行為良好證明文件。
公告單位: 人事助理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