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113-2本縣鼓勵投稿實施計畫~請同學將稿件送至教務處

發佈日期 : 2025-01-24 公告分類 : 【最新公告】,【教務處公告】

校內收件注意事項:

★本次收件為7至12月間刊登之作品

★作品資料:已登出之稿件正本或影本、證書等相關資料(請參閱以下第四點)

★請符合資格者,於3/14(五)12:00前將相關資料交至本校課研組辦理。

 

一、依據本縣113學年度第二學期鼓勵兒童投稿實施計畫辦理。

二、為培養本縣兒童閱讀習慣並提昇語文創作能力,鼓勵學生踴躍投稿,啟動閱讀交流,奠定終身學習的基本能力。

三、實施方式:

(一)凡就讀本縣公私立國中、小學生於全國性報章雜誌投稿獲刊登者,由縣長頒贈獎狀乙張(註明獲刊登篇數)與優良圖書乙冊。指導學生投稿獲刊登之老師並頒發指導獎狀乙張(註明指導總篇數)。

(二)指導學生投稿獲刊達5篇以上之教師,另敘嘉獎乙次,以資鼓勵。

(三)1至6月間刊登之作品於12月份頒獎;7至12月間刊登之作品於5月份頒獎。

(四)參加之教師請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報名,全程參加之教師核予三小時研習時數。

四、投稿送件資格:

(一)作品刊登於國語日報,並持有國語日報頒發「小作家證書」者。中高年級組100字以上之作品始得採計;極短文類:60字~100字內之「小作家證書」限低年級參加。

(二)如於其他全國性報章雜誌(例如:國語日報、未來兒童、人間福報…)稿,請附上已登出之稿件影本(含報紙名稱、日期、作者姓名、學校、班級等資料,資料不齊全者不予採納)

五、頒獎及大作家講演辦理時間:

校內收件注意事項:

★本次收件為1至6月間刊登之作品

★作品資料:已登出之稿件正本或影本、證書等相關資料(請參閱以下第四點)

★請符合資格者,於10/27(五)12:00前將相關資料交至本校課研組辦理。

 

一、依據本縣112學年度第一學期鼓勵兒童投稿實施計畫辦理。

二、為培養本縣兒童閱讀習慣並提昇語文創作能力,鼓勵學生踴躍投稿,啟動閱讀交流,奠定終身學習的基本能力。

三、實施方式:

(一)凡就讀本縣公私立國中、小學生於全國性報章雜誌投稿獲刊登者,由縣長頒贈獎狀乙張(註明獲刊登篇數)與優良圖書乙冊。指導學生投稿獲刊登之老師並頒發指導獎狀乙張(註明指導總篇數)。

(二)指導學生投稿獲刊達5篇以上之教師,另敘嘉獎乙次,以資鼓勵。

(三)1至6月間刊登之作品於12月份頒獎;7至12月間刊登之作品於4月份頒獎。

(四)參加之教師請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報名,全程參加之教師核予三小時研習時數。

四、投稿送件資格:

(一)作品刊登於國語日報,並持有國語日報頒發「小作家證書」者。中高年級組100字以上之作品始得採計;極短文類:60字~100字內之「小作家證書」限低年級參加。

(二)如於其他全國性報章雜誌(例如:國語日報、未來兒童、人間福報…)稿,請附上已登出之稿件影本(含報紙名稱、日期、作者姓名、學校、班級等資料,資料不齊全者不予採納)

五、頒獎及大作家講演辦理時間:

(一)日期:114年4月23日(星期三)下午1時至4時。

(二)地點:新竹縣體育場大型會議室。

公告單位: 課程研發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