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7月23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45804637號函辦理。
二、依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114年6月24日院臺消保字第1145012879號函辦理。
三、為確保學生安全及權益,請本縣所轄學校務必加強宣導下列學生暑假期間應注意事項:
(一)參與坊間業者舉辦之各類營隊活動時,應審選合法立案之業者,並檢視與業者訂定之契約內容,應包含履約責任、業者安全防護與緊急救護規劃等風險評估事項;倘與業者發生履約糾紛,亦請學校應依相關法令規定予以必要之協助。
(二)戶外活動(山域及水域)相關基礎防救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