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導「旅費與加班費相關規定」,請同仁務必依規覈實報支,避免觸法
發佈日期 :
2014-04-11
公告分類 :
【最新公告】,【人事室公告】
檢送「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及「新竹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國內出差旅費報支數額表」,請同仁於報支旅費時,務必依規覈實報支,避免觸法,影響公務員自身權益。
說明:
一、同仁因公奉派出差報支旅費,應依行政院訂頒之「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及「新竹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國內出差旅費報支數額表」之規定,事先填具出差請示單經機關核定,出差事畢後確實填製出差旅費報告表,據實報領出差費用。
新竹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國內出差旅費報支數額表未列事項,悉依行政院函頒「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辦理。
二、出差天數之核給,應視事實之需要,事先經單位主管核定,並盡量利用便利之交通工具縮短行程,往返 行程,以不超過一日為原則。
三、旅費報支應本誠信原則。
四、旨揭規定如附加電子檔。
說明:
一、同仁因公奉派出差報支旅費,應依行政院訂頒之「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及「新竹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國內出差旅費報支數額表」之規定,事先填具出差請示單經機關核定,出差事畢後確實填製出差旅費報告表,據實報領出差費用。
新竹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國內出差旅費報支數額表未列事項,悉依行政院函頒「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辦理。
二、出差天數之核給,應視事實之需要,事先經單位主管核定,並盡量利用便利之交通工具縮短行程,往返 行程,以不超過一日為原則。
三、旅費報支應本誠信原則。
四、旨揭規定如附加電子檔。
公告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