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重奏需10/1五點進行甄選後報名
發佈日期 :
2014-09-11
公告分類 :
【最新公告】,【學務處公告】
103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重奏組需於10/1五點進行甄選後,
確定通過管絃樂老師評定後,
始可代表本校參加新竹縣音樂比賽,始可報名。
公告單位:
103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重奏組需於10/1五點進行甄選後,
確定通過管絃樂老師評定後,
始可代表本校參加新竹縣音樂比賽,始可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