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
發佈日期 :
2014-09-16
公告分類 :
【最新公告】,【教務處公告】,【獎學金訊息】
1.限低收入戶(不包括中低收入戶)
2.學業成績總計平均六十分以上,且日常生活表現評量無小過以上之處分.
3.檢附有效之收入戶證明。
4.低收入戶證明(若為影本請加蓋學校承辦人員印章)中若未列出申請學生資料時,請提供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獎助金額:2000元
截止期限:請將申請文件於103年10月7日前交至教務處註冊組辦理。
2.學業成績總計平均六十分以上,且日常生活表現評量無小過以上之處分.
3.檢附有效之收入戶證明。
4.低收入戶證明(若為影本請加蓋學校承辦人員印章)中若未列出申請學生資料時,請提供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獎助金額:2000元
截止期限:請將申請文件於103年10月7日前交至教務處註冊組辦理。
公告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