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第六屆原住民族語戲劇競賽(初賽)實施計畫,歡迎踴躍參加!
發佈日期 :
2014-09-16
公告分類 :
【最新公告】
「第六屆原住民族語戲劇競賽(初賽)實施計畫
」1份,惠請公告競賽資訊並踴躍推薦參加,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縣第六屆原住民族語戲劇競賽(初賽)實施計畫暨
原住民族委員會第六屆原住民族語戲劇競賽計畫辦理。
二、旨揭競賽委由本縣五峰國民小學承辦,參賽資訊如下:
(一)時間:103年11月1日(星期六)。
(二)地點:本縣中山國民學大禮堂(新竹縣竹東鎮中山路70
號)。
(三)報名對象:新竹縣、新竹市之原住民族,及學校、機關
、團體皆可報名。
(四)競賽組別:
1、家庭組:以「家庭」為單位,參賽人員以同戶籍內之
成員為原則,但有不同戶籍之親屬共同參賽者,以三
等親內之血親為限。
2、學生團體組:限由學校組隊參賽(參賽人員不具備學
生資格者至多4人),領隊須由年滿20歲以上之組員或
指導老師擔任。
3、社會團體組:不限機關、團體及年齡,各界人士(專
業演藝團體除外)均可組隊參賽,領隊須由年滿20歲以
上之組員或指導老師擔任。
4、各組參賽人數限制,請參閱旨揭計畫書內容。
(五)報名方式:
1、即日起填妥報名表格,以電子郵件(hs1222@mail.ed
u.tw)於10月3日(五)前回傳,並來電確認(五峰國
小林國華主任,03-5851007分機11)。
2、報名表件一經送出後,除有正當理由並經承辦機關同
意者,不得要求更改。
3、參加「家庭組」之成員,應檢附戶籍謄本(或戶口名
簿影本)備查,若有冒名頂替,經驗證結果屬實者,
扣總分3分。
4、參賽人員以參加1項競賽組別為限,禁止跨組(隊)
報名參賽。
(六)獎勵方式:
1、家庭組、學生組、社會組各取前三名,分別為冠軍、
亞軍、季軍等三獎項,其獎金為:冠軍新台幣(以下
同)8,000元整、亞軍5,000元整、季軍3,000元整。
2、各組別之冠軍隊伍得代表本縣參加原住民族委員會辦
理「第六屆全國原住民族語戲劇競賽」。
三、如有競賽相關問題,請洽原住民族行政處風薇萍小姐,聯
絡電話03-5518101分機5612;承辦單位聯絡人:五峰國小
林國華主任,電話03-5851007分機11
」1份,惠請公告競賽資訊並踴躍推薦參加,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縣第六屆原住民族語戲劇競賽(初賽)實施計畫暨
原住民族委員會第六屆原住民族語戲劇競賽計畫辦理。
二、旨揭競賽委由本縣五峰國民小學承辦,參賽資訊如下:
(一)時間:103年11月1日(星期六)。
(二)地點:本縣中山國民學大禮堂(新竹縣竹東鎮中山路70
號)。
(三)報名對象:新竹縣、新竹市之原住民族,及學校、機關
、團體皆可報名。
(四)競賽組別:
1、家庭組:以「家庭」為單位,參賽人員以同戶籍內之
成員為原則,但有不同戶籍之親屬共同參賽者,以三
等親內之血親為限。
2、學生團體組:限由學校組隊參賽(參賽人員不具備學
生資格者至多4人),領隊須由年滿20歲以上之組員或
指導老師擔任。
3、社會團體組:不限機關、團體及年齡,各界人士(專
業演藝團體除外)均可組隊參賽,領隊須由年滿20歲以
上之組員或指導老師擔任。
4、各組參賽人數限制,請參閱旨揭計畫書內容。
(五)報名方式:
1、即日起填妥報名表格,以電子郵件(hs1222@mail.ed
u.tw)於10月3日(五)前回傳,並來電確認(五峰國
小林國華主任,03-5851007分機11)。
2、報名表件一經送出後,除有正當理由並經承辦機關同
意者,不得要求更改。
3、參加「家庭組」之成員,應檢附戶籍謄本(或戶口名
簿影本)備查,若有冒名頂替,經驗證結果屬實者,
扣總分3分。
4、參賽人員以參加1項競賽組別為限,禁止跨組(隊)
報名參賽。
(六)獎勵方式:
1、家庭組、學生組、社會組各取前三名,分別為冠軍、
亞軍、季軍等三獎項,其獎金為:冠軍新台幣(以下
同)8,000元整、亞軍5,000元整、季軍3,000元整。
2、各組別之冠軍隊伍得代表本縣參加原住民族委員會辦
理「第六屆全國原住民族語戲劇競賽」。
三、如有競賽相關問題,請洽原住民族行政處風薇萍小姐,聯
絡電話03-5518101分機5612;承辦單位聯絡人:五峰國小
林國華主任,電話03-5851007分機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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